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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406执773-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9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程勋乐与曹春雷、聂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皖0406执773-2号中国农业银行淮南分行:兹因申请执行人程勋乐与曹春雷、聂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须向你行查询被执行人曹春雷、聂东的存款,特派我院王育鸿、倪刚前往你出处,请予协助执行为盼。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