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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保37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9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赵培雷与被告王德顺、杨桂兰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377号申请人:赵培雷。被申请人:王德顺、杨桂兰原告赵培雷与被告王德顺、杨桂兰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我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 砀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艾文洋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