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保37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9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赵培雷与被告王德顺、杨桂兰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377号申请人:赵培雷。被申请人:王德顺、杨桂兰原告赵培雷与被告王德顺、杨桂兰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我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 砀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艾文洋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