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423执9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9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周胜、黄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蒙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胜,黄东,林星辰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桂0423执94号申请执行人周胜,男,1975年4月5日出生,瑶族,广西蒙山县人,居民,住广西蒙山县。被执行人黄东,男,1988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广西蒙山县人,农民,住广西蒙山县。被执行人林星辰,女,1988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广西蒙山县人,农民,住广西蒙山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胜与被执行人黄东、林星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依法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黄东、林星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可以终结申请执行人周胜与被执行人黄东、林星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日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权利人可向本院重新申请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黄世友审判员 蒲新华审判员 唐天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盘进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