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115执32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9

公开日期: 2017-11-2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张志兵与被执行人徐建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115执327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志兵与被执行人徐建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徐建平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徐建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