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526执23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9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XX树申请万利民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普通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XX树,万利民,王秀艳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526执232号申请执行人XX树被执行人万利民被执行人王秀艳本院在执行XX树与万利民、王秀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向银行、车辆管理部门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信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姜国盛审判员 :青格勒审判员 :刘长弓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苏日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