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429执保24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XX安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429执保247号申请人:刘会本,男,1941年9月2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被申请人:XX安,男,1969年9月11日生,汉族,住永年区。2017年8月16日本院接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委托并予以立案,对被申请人XX安名下冀D×××××捷达车一辆协助查封。本案在保全过程中,到邯郸市车辆管理所查封了XX安名下冀D×××××捷达车户籍。本案的保全结果为全部保全。执行员 张利民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