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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恢16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8-24

案件名称

杜福敏申请执行牛淑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恢167号申请执行人:杜福敏,女,1968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牛淑兰,女,1955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杜福敏申请执行牛淑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3)津0105民初4360号民事调解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亚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