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恢16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8-24
案件名称
杜福敏申请执行牛淑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恢167号申请执行人:杜福敏,女,1968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牛淑兰,女,1955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杜福敏申请执行牛淑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3)津0105民初4360号民事调解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亚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