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581执60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11-30
案件名称
田树峰与被执行人常国忠、吴海龙、双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81执604号申请执行人田树峰,男,1979年7月25日,汉族,高平市人。被执行人常国忠,男,1983年2月4日生,汉族,高平市人。被执行人吴海龙,男,1984年10月11日生,大同市大同县人。被执行人双耀,女,1990年1月20日生,汉族,山西省文水县人。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申请执行人田树峰与被执行人常国忠、吴海龙、双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7)晋0581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和解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