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1执63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祁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陈湘祁、唐喜凤征收社会抚养费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639号湖南祁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陈湘祁、唐喜凤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经执行,双方达成和解,现陈湘祁、唐喜凤已按和解协议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2208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