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1执70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陈林生与王科、周桂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706号陈林生、王科、周桂山:关于申请执行人陈林生与被执行人王科、周桂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王科、周桂山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4000元,申请执行人陈林生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