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724执1365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8-03-22
案件名称
甘伟申请执行吴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正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正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正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豫1724执1365号甘伟:本院已立执行甘伟申请执行吴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7年8月30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