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201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尤杰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014号公诉机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尤杰,男��1986年9月3日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天津市河北区,户籍在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执行人犯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依据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4)北刑初字第248号刑事判决书,因自动履行而执行完毕,现予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武静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莫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