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24执52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杨剑翔与孙晓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溆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4执526号杨剑翔、孙晓:申请执行人杨剑翔与被执行人孙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湘1224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剑翔于2017年7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7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