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1282执292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8-09-07
案件名称
2924周乔兵与蒋金林保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乔兵,蒋金林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苏1282执2924号申请执行人周乔兵,男,1970年12月12日生,汉族,住靖江市。被执行人:蒋金林,男,1972年10月22日生,汉族,住靖江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乔兵与被执行人蒋金林为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2017年8月17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周乔兵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靖江市人民法院(2016)苏1282民初321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本页无正文审判长 缪建成审判员 沈华伟审判员 蔡明义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朱 鑫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