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7执6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黄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蓝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7执679号黄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本院执行的黄苹申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493.8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