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03执恢3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张冰冰、石磊、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恢384.号张冰冰、石磊、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冰冰、石磊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5)宛龙梅民初字第623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