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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03执恢3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张冰冰、石磊、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恢384.号张冰冰、石磊、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冰冰、石磊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5)宛龙梅民初字第623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