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322执11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孙又兰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1179号申请执行人孙又兰,女。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支公司,住所地:新化县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15号汇天国际大厦6楼。负责人刘更新,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盘龙名府君泽府一栋一单元。你们双方于2017年8月18日履行了(2017)湘1322民初426号民事调解书。另收取执行立案费10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伍萍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