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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1执70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祁东县金桥农机加油点与唐俊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704号祁东县金桥农机加油点、唐俊:关于申请执行人祁东县金桥农机加油点与被执行人唐俊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唐俊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0000元,申请执行人祁东县金桥农机加油点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