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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021执62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李祖元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朱茂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祖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朱茂政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1021执627号申请执行人:李祖元。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被执行人:朱茂政。李祖元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朱茂政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立案执行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朱茂政已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