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21执62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李祖元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朱茂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祖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朱茂政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1021执627号申请执行人:李祖元。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被执行人:朱茂政。李祖元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朱茂政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立案执行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朱茂政已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