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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25执143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贾治明诉向廷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保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5执143号申请执行人贾治明与被执行人向延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5)保民初字第21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审判长  黄友军审判员  向兴国审判员  龙 平二〇一七年八月一十八日书记员  田振华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