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102执保5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徐振瑞与被申请人黑河市鑫润仓储有限公司、唐彦生、唐田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保52号申请人徐振瑞。被执行人黑河市鑫润仓储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唐彦生。被执行人唐田田。本院受理申请人徐振瑞与被申请人黑河市鑫润仓储有限公司、唐彦生、唐田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18日决定立案执行,经执行,该案于2017年8月18日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