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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102执保5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徐振瑞与被申请人黑河市鑫润仓储有限公司、唐彦生、唐田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保52号申请人徐振瑞。被执行人黑河市鑫润仓储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唐彦生。被执行人唐田田。本院受理申请人徐振瑞与被申请人黑河市鑫润仓储有限公司、唐彦生、唐田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18日决定立案执行,经执行,该案于2017年8月18日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