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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5刑终14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叶成树、王国强盗窃、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叶成树,王国强,徐波,郑广财,黄先金,王波,杨文彬,陈刚,刘俊,吴杰,姜海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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