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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02民初41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原告高艳红诉被告王玉银、訾成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驻马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702民初4184号本院2017年7月31日对原告高艳红与被告王玉银、訾成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2017)豫1702民初4184号民事判决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中第四页第十四行的“审判员刘灵”存在笔误,应补正为“审判长李虎审判员刘灵人民陪审员黄艳”。审 判 长 李 虎审 判 员 刘 灵人民陪审员 黄 艳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书 记 员 XX飞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