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02刑初58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刘洪彬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洪彬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黑0102刑初589号公诉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洪彬,男,汉族,1972年9月8日出生,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住黑龙江省双城市。因本案于2017年7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看守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以哈里检诉刑诉[2017]4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洪彬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7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8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肖茸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洪彬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12日19时许,被告人刘洪彬醉酒后驾驶黑L×××××号尼桑牌小型轿车,沿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行使至建国村附近时,被执法民警取缔。经对刘洪彬血液进行提取鉴定,血液乙醇含量为278.9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于2017年7月12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将被告人刘洪彬抓获。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洪彬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涉案车辆照片,案件来源、到案经过、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扣押物品清单、户籍证明、现实表现,被告人刘洪彬供述和辩解,哈尔滨市驾友交通事故鉴定中心血液乙醇含量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洪彬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洪彬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意见》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洪彬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13日起至2017年9月1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员 苗世云人民陪审员 杜滢鑫人民陪审员 刁正儒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刘晓昱本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意见》第二条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