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24执恢11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8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大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溆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4执恢112号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大友: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大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7日恢复执行程序。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将借款202995元自动履行。2017年8月16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执行费15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负担,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