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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602执148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杜胜友申请执行杨根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胜友,杨根才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602执1487号申请执行人杜胜友,,男,汉族,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被执行人杨根才,男,汉族,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胜友申请执行杨根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杜胜友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内0602执148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孙燕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  刘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