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吉0122执121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许德帆与刘占坤等健康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1219号许德帆、刘占坤、张石磊、刘亮:本院执行的许德帆申请刘占坤、张石磊、刘亮健康权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执行扣划被执行人张石磊的银行存款22443元,被执行人张石磊给付申请执行人许德帆赔偿款32557元(被执行人张石磊由建行汇入法院执行账户),申请执行人许德帆得的权利已全部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