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3执1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湘潭市宏大装饰设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3执11号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宏大装饰设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宏大装饰设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本院的督促下,被执行人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执行款支付至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湘潭仲裁委员会(2016)潭仲裁字第94号裁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