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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503民初301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湖州市练市明祥开毛厂与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湖州市练市明祥开毛厂,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503民初3017号原告:湖州市练市明祥开毛厂,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施浩村钱家浜。经营者:钱明祥,男,1977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征宇,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薇,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红苗村。法定代表人:王国平。原告湖州市练市明祥开毛厂与被告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8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湖州市练市明祥开毛厂的经营者钱明祥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征宇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湖州市练市明祥开毛厂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0439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0439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自起诉之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变更第一项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0439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04391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素有业务往来,被告向原告购买原料,截止2015年2月17日,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结欠原告款项共计332391元,并由被告法定代表人王国平签字确认。后被告陆续支付228000元,截止2015年底,被告尚欠原告款项104391元,被告一直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原告为支持其诉请,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1.仓磅码单八份,要求证明被告向原告购买原料,原告交付原料并由被告法定代表人王国平签收的事实;2.对账凭证一份,要求证明2015年2月17日,经被告法定代表人王国平对账确认结欠原告332391元的事实;3.付款明细清单一份,要求证明对账后,被告陆续支付货款228000元的事实。被告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未作答辩,也未提交证据。被告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未到庭,无法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视为放弃质证的权利,对原告湖州市练市明祥开毛厂提交的上述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依据上述认定的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曾有买卖开毛原料的业务往来,2015年2月17日经原、被告双方对账,被告确认结欠原告货款332391元。后被告陆续支付货款228000元,尚欠货款104391元,该款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以致纠纷成讼。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发生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被告向原告购货后,未能及时支付相应货款,显属违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04391元,本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请求被告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即2017年7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本院也予以支持。被告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可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州市练市明祥开毛厂货款104391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2017年7月12日起计算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88元,减半收取1194元,由被告江阴市天容毛纺针织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张恒飞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戴建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