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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8执245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李爱国与唐石顺、蒋艾芬、曾凡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8执245号申请执行人:李爱国。被执行人:唐石顺。被执行人:蒋艾芬。被执行人:曾凡军。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爱国与被执行人唐石顺、蒋艾芬、曾凡军借款合同纠纷的本院(2017)湘1128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曾凡军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7)湘1128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的给付内容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