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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1021刑初65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8-27

案件名称

谭福莲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南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城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谭福莲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赣1021刑初65号公诉机关南城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谭福莲,女,1961年4月20日出生于江西省南城县,汉族,初中文化,经营南城县,户籍所在地为南城县,住南城县。2017年4月1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南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4月13日被南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5月23日经本院决定被取保候审,同日由南城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现在家。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城检公诉刑诉(2017)4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谭福莲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5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7年5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崔晶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谭福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南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2月至3月31日,被告人谭福莲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南城县天下客宾馆后面的车库内开设赌场,以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的方式进行聚众赌博。被告人谭福莲提供赌博场所及赌具,并收取红钱,非法获利一万余元。2017年3月31日晚,被告人谭福莲又组织万某1、徐某1、严某、李某1、邓某1等三十余人在赌场内赌博,后被南城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公诉机关据以指控的证据有:被告人基本情况、户籍及前科证明、归案情况说明、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等书证;证人万某1、徐某1、严某、李某1、邓某1等人的证言;被告人谭福莲的供述与辩解;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平面示意图、现场方位示意图及现场照片。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福莲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为不特定多人提供赌博场所及赌具,并从中营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谭福莲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3月31日期间,被告人谭福莲在南城县天下客宾馆后面的车库内开设赌场,提供骨牌、桌子等赌具,先后多次召集万某1、严某、李某1、邓某1、丁某1等人以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的方式进行聚众赌博,被告人谭福莲提供赌博场所及赌具,并收取红钱,非法获利一万余元。2017年3月31日晚,被告人谭福莲又组织万某1、徐某1、严某、李某1、邓某1等三十余人在赌场内赌博,后被南城县公安局民警抓获。上述事实,有公诉人向法庭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并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前科、户籍证明证实:谭福莲出生于1961年4月20日,犯罪时系成年人,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2.归案情况说明证实:2017年3月31日22时许,南城县公安局民警在南城县建昌镇天下客宾馆楼下当场抓获涉嫌赌博的涂某1、万某1等三十余人,并抓获谭福莲。3.证据保全清单、证据保全书证实:南城县公安局民警于2017年4月1日对谭福莲持有的32张绿色骨牌进行了证据保全。4.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平面示意图、现场方位示意图及现场照片证实:2017年3月31日晚,南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对南城县建昌镇怡和园小区进行了现场勘验,现场位于谭福莲家的车库,车库由厨房和房间组成。中心现场位于房间内,房间北门口有一张麻将桌子,麻将桌旁有长凳子,南门口有一张床,西面的墙上有一台液晶电视,东面是墙。在麻将桌子上有赌博用的骨牌和放置骨牌的布料,参赌人员的赌资,地上有参赌人员喝的矿泉水和烟头,在床上有被子和枕头。5.证人万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从2017年2月份在天下客老板谭福莲的车库内赌博,其赌过五六次。其每次去的时候都有二十多个人在那里赌博,每次开庄都是100元、200元、400元和800元,押钱的都在10元起码。谭福莲就在旁边收取红钱,每次收取几十到200元不等,有人放仓的话会更多。其参与的几次赌博,罗某、徐某1、丁某1、吴某1、“哪吒”、“孙老师”、“哑仂”、涂某1、“觑扁仂”、刘某1、王某、谢某1、邓某1、蔡某等人也参与了,每次参赌人员都在20人次以上。他们赌博用的工具是谭福莲提供的,场所是谭福莲家车库,其知道谭福莲叫了一个男的负责看厨房那扇门,谭福莲就在现场收取红钱,“谭某”收到红钱就会放进她自己的口袋。2017年3月31日晚上,其在天下客宾馆后面看人赌博,房间内有一二十个女的,还有丁某1在玩“骨牌”。当晚,丁某1、严某、涂某2、邱某、李某1、胡某、余某1和、李某3、李某2、孙玉仂、周某1、毛某、邓某2、尧桂红、邓某1、刘某2、蔡某、敖某、刘某1、涂某3、周某2、万某2、谢某1、朱某在天下客参与了赌博。证人万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6号即谭福莲就是在赌博场所收取红钱的人。6.证人严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从2017年2月份开始在天下客宾馆后面的车库赌博的,赌博是天下客宾馆老板娘“谭某”组织的,赌博场所、赌具都是“谭某”提供的。这个地方赌博从正月开始,一直赌到案发时。其在那赌过十几次,每次去的时候少的话有二十多个人在那里赌博,多的话有三十多个人在那里赌博。他们赌博的时候每次开庄都是200元、400元和800元,人少的话押钱就在10元起码,人多的话就是50元起码。谭福莲就在旁边收取红钱,不参与赌博,每次收取50-100元不等,有人放仓的话,就会给她几百元的红钱。其参与的这几次赌博,还有罗某、徐某1、丁某1、吴某1、“哪吒”、“孙老师”、“矮子”、“尿泡”、“三百斤”、涂某1、“觑扁仂”、刘某1、王某、谢某1、邓某1、蔡某等人。赌博的时候,谭福莲会提供矿泉水给他们,有的时候还会去她家蹭饭。2017年3月31日20时许,其和“老蒋”来到天下客“谭某”家车库内,就看见好多人聚在一张桌在旁,利用32张骨牌赌博。刚开始,其在旁边押了一下,大概赌了一两个小时候。证人严某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10号即是谭福莲。7.证人李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从2017年过年之后在“谭某”家赌过七八次,每次都有二三十人,参赌的有罗某、“哪吒”、“孙老师”、“三百斤”、谢某1、王某、万某2、周某1、徐某1、涂某1、吴某1等人在那里赌博。赌博是以玩骨牌比点数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的,每次开庄某200元、400元、800元,押钱就押50元起码,“谭某”就在旁边收取红钱,每次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有人放仓的话,给的会更多。2017年3月份其就赌过四次,“谭某”在旁边收取红钱,赌博用的工具是“谭某”提供的,赌博的地方是“谭某”的车库,“谭某”会提供矿泉水给他们。2017年3月31日22时左右,其在到天下客宾馆楼下车库里去玩了,当时有30个左右的人在那里赌博其看了一会,押了两把,谢某1、丁某1坐庄。证人李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10号即谭福莲是收取红钱的“谭某”。8.证人邓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从2017年过年之后开始会去“谭某”家的车库赌博,每次都是20时许去的,大概有两个月,他们是用32张骨牌采取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赌博用的工具是“谭某”提供的,赌博的地方就是“谭某”家的车库里,“谭某”会在现场收取红钱。其每次去的时候里面赌博的人少的话有一二十人,多的话有三十多个人。赌博开庄的开200元、400元、800元,押钱的就押10-50元起码。“谭某”每次收取红钱是50-100元不等,有人放仓的话,就会更多。参赌的有罗某、“哑仂”、“哪吒”、“孙老师”、“尿泡”、“矮子”、“三百斤”、“觑扁仂”、“广昌佬”、谢某1、王某、刘某1等人。2017年3月31日20时许,其看见天下客车库里有人在赌博,其就进去看了一下,其也押了几把。当时人很多,其是从人的缝隙间把钱押在桌子上。证人邓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1号即谭福莲是收红钱的“谭某”。9.证人丁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从2017年2月份开始在“谭某”家车库赌博,其赌了有十多次。2017年2月份的一天,其听涂某1说有人经常会在天下客宾馆后面的车库赌博,其和涂某1就一起去了,当时有三十多个人在赌博,其也在旁边押了几把。之后其一个人没事就会去那里赌一下。从3月20日开始,其连续十多天都会去那里赌博,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这些天晚上,在“谭某”家车库,每天参赌的人员都在三十人左右,每次参赌的人员也基本上是被抓的人,他们这几天赌博开庄都是200元、400元、800元,有的时候大老板来了也会放仓赌博,押钱的都在50元起码。“谭某”在旁边收取红钱,她本人不参与赌博,每次收取红钱在50-100元不等,每天少的话大概能收到三四百元左右,多的话有五六百元,如果有大老板来放仓的话,就会更多。参赌的人员有徐某1、“哑仂”、“哪吒”、“孙老师”、罗某、刘某1、“尿泡”、“矮子”、吴某1、涂某1、万某1、“觑扁仂”、株良张谷仂的儿子、“三百斤”等人。赌博工具都是“谭某”提供的,赌博的地方是“谭某”的车库,她叫了一个人在她家车库厨房那扇门看门,“谭某”在赌博现场收取红钱,有时会提供矿泉水。2017年3月31日22时左右,其和老婆李某2到赌博,当晚有30多人参与了赌博,严某、谢某1和其都坐了方。证人丁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6号即谭福莲是赌场上收取红钱的“谭某”。10.证人王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7年过年之后其就开始在干妈谭福莲的车库那赌博,其一共赌过十几次,赌博地点是天下客宾馆后面的车库。其每次赌的时候少的时候有二十多个人在那里赌博,多的话有三十多个人。每次开庄都是200元、400元和800元,押钱的都是50元起码。谭福莲在旁边收取红钱,每次收取几十到100元不等,有的时候也有人会给200多元,有人放仓的话,就会更多一点。其从3月8日开始到案发时每隔两三天就会去一次。其看见罗某、徐某1、丁某1、吴某1、“哪吒”、“孙老师”、严某、涂某1、“觑扁仂”、刘某1、王某、谢某1、涂某2、邓某1、蔡某、“矮子”、“尿泡”、“三百斤”等人参与了赌博,其知道罗某、“觑扁仂”等人会放仓。谭福莲收红钱一天少的话也有两三百元,多的话一天有五六百元,谭福莲已经开了大概有两个月时间,估计收了一万多元的红钱。赌博工具是谭福莲提供的,场所就是谭福莲家的车库,如果有人来没吃饭的话也会在谭福莲家吃饭,谭福莲也会提供矿泉水给他们。证人王某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10号是其干妈谭福莲。11.证人孙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7年过年之后,其开始会在“谭某”的车库赌博,一直到案发时其陆陆续续赌了五六次,其每次去的时候少的话有一二十个人,多的话有三十多人。赌博的工具是“谭某”提供的,场所就是在“谭某”家车库,“谭某”会提供矿泉水。参赌的人有罗某、饶某、“觑扁仂”、蔡某、“窝叫”、“广昌佬”、“三百斤”、“哑仂”、“明仂”、王某、谢某1等人。赌博的时候开庄某200元、400元、800元,押钱的押50元起码。“谭某”就在现场收取红钱,她每次收取50-100元不等,有人放仓的话,其就不知道有多少。“谭某”一天少的话可以收到两三百元红钱,多的话有五六百元红钱。他们是在“谭某”天下客宾馆后面的车库赌博的,是用32张骨牌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谭某”已经在那里开赌场有两个月,其估计收了一万元左右的红钱。证人孙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1号即谭福莲就是收取红钱的“谭某”。12.证人彭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从2017年过年的时候,其听人说天下客宾馆后面有人在赌博,但其没有去过。到了3月份的时候,其才会去赌博的地方看一下,有时也会赌几下。其去赌过三次,第一次是3月8日,第二次是3月12日,第三次是3月31日。每次赌博少的话有一二十人,多的话有三十多个人。罗某、“觑扁仂”、“尿泡”、“矮子”、“孙老师”、“明仂”、“窝叫”、周某3、“哑仂”等人。其去的这三次都是晚上,每次赌博开庄某200元、400元、800元,押钱就押50元起码。旁边有一个比较胖的女的会收红钱,每次收取红钱少的话可以收到两三百元,多的话五六百元,两个月其估计收了一万多元红钱。赌博用的工具是这个女的提供的,场所就是她家车库里,这个车库赌博赌了两个月左右。3月31日20时,其在那开始押钱输了四五千元,后来其坐了一个庄,满庄了,赢了六七千元。证人彭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12号即谭福莲就是收取红钱的人。13.证人徐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是从2017年3月份开始在天下客宾馆后面的车库里赌博。其去过四五次,每次都是晚上,每次参赌人员少的话一二十人,多的话三十多人。参赌人有“哑仂”、“觑扁仂”、罗某、“哪吒”、“孙老师”、“三百斤”、“张某2”、吴某1、“矮子”、“尿泡”、丁某1、刘某1、涂某1等人。其听说罗某、“张某2”会放仓。这个车库是天下客宾馆老板“谭某”的,赌博是用32张骨牌采取比大小的方式,赌博工具是“谭某”提供的,开庄某200-800元不等,押钱就押50元起码,“谭某”在旁边收取红钱,一天少的话可以收二三百元,多的话五六百元,3月份大概收了六七千元红钱。“谭某”会提供矿泉水给他们。证人徐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6号即谭福莲就是在2017年3月31日赌博场所收取红钱的人。14.证人吴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从2017年2月底开始会在天下客宾馆后面的厨房里用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每次都是20时之后,参赌人员有二十多人,赌博场所和赌具都是天下客宾馆的老板娘“谭某”提供的。其去过三次,参赌的人员有严某、万某2、徐某1、丁某1、涂某1、万某1、吴某2、涂某2、邱某、李某1、李某2、孙玉仂、周某1、毛某、邓某1、周某2、朱某等人。开庄从100-800元,押钱从10-400元不等,“谭某”在现场收取红钱,开庄满一次给50-100元的红钱,被抓的当天“谭某”应收了700-1000元左右的红钱。证人吴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6号及谭福莲就是2017年3月31日在赌博场所的老板娘“谭某”。15.证人涂某1的证言、辨认笔录证实:其去“谭某”的赌场赌过四五次,每次去的时候都有二十多个人。赌博场所、赌具是天下客的老板娘“谭某”提供的,她在现场收取红钱。也就是蒙到一个庄,开庄的人就会给她30-100元不等的红钱。2017年3月31日21时30分左右,其在南城县天下客宾馆楼下玩,其到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围在一张圆桌边上用32张骨牌进行赌博,其也在旁边押了几把。当时是用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点大赢钱,4人坐方,一人坐庄,3人押钱(其他人在旁边押钱)的方式进行赌博的,开100元的庄(上不封顶),10元起押,封一次庄二三千左右,开一个庄输赢在二三千不等。其看见参与赌博的人有吴某2、丁某1、万某1、吴某1、严某、李某1、万某2、涂某3、朱某、涂某2、李某2、周某1、毛某、邓某3、刘某2、蔡某、敖某、谢某1等三十多人。证人涂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6号即谭福莲就是在赌博场上收取红钱的“谭某”。16.证人吴某2的证言、辨认笔录证实:其在天下客宾馆楼下赌过博,其去过三四次,每次都有二十多个人。赌博是用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点大赢钱,四人坐方,一人(四个人轮流走坐庄)坐庄,三人押钱(其他人在旁边押钱)的方式。开100元的庄(上不封顶),10元起押,封一次庄二三千元左右,赌博场所和赌具都是天下客宾馆的老板娘“谭某”提供的。她在现场收取红钱,蒙一个庄,开庄的人会给她30-40元不等的红钱。参与赌博的人有其、丁某1、涂某1、万某1、吴某1、严某、周某2、涂某2、李某2、周某1、毛某、邓某2、邓某3、刘某2、敖某、谢某1等人。证人吴某2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6号及谭福莲就是在赌博场上收取红钱的“谭某”。17.证人涂某2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第一次去位于天下客宾馆后面的车库里赌博是在2017年正月的时候,赌场应该从正月到四月就开了,大概陆陆续续开了两个月左右,参赌的人其认识的有十个人左右,如李某1、周某1、严某、谢某1、周某2、刘某1、丁某1、吴某1、涂某1等。他们是以32张骨牌以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庄100元起码,可加码,加码翻倍,加两次,押钱10元到200元不等,上不封顶。天下客宾馆和后面的院子都是“谭某”的,赌具也是“谭某”提供的,并且开庄的红钱都是交给“谭某”,开庄满庄多的给150元左右,最少给100元。3月31日晚上,其在天下客宾馆后面车库赌博,大概玩了一个小时左右,当时其输了八九百元。证人涂某2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1号即谭福莲就是“谭某”。18.证人刘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其去过开在天下客宾馆楼下车库里的赌场赌博,去过三次。第一次是2017年2月初,这个赌场从二月开始就一直在开,这个赌场是“谭某”在经营,赌具也是“谭某”提供。他们是以32张骨牌比大小的方式进行,开庄是200-800元,之后就没有庄,不过可以放仓赌博,押50元起码。参赌人员有二三十人,参赌人员封庄后会给“谭某”100-200元的红钱。这个赌场“谭某”负责收红钱和服务(提供水)。其看见“璩扁仂”、“哪吒”在场子上开庄。证人刘某1从一组12张不同的女性照片中辨认出,10号即谭福莲就是“谭某”。19.证人谢某1的证言证实:其从2017年2月底左右开始在天下客宾馆楼下厨房里进行赌博,来过十几次,这个赌博场所是“谭某”开的,以骨牌比点数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小的有50元、100元,大的有300元、400元,赌具也是“谭某”提供的,参赌人员每次都有20来个人,多的时候有三五十个,一般都是晚上赌博,白天打麻将。收取红钱的都是“谭某”,大概一个晚上能收一千元左右的红钱。其、徐某4容、周某2、万某2、王某、朱某、严某、涂某2、李某2、邓某1、周某1、吴某1、丁某1、徐某1、涂某1等人参与了赌博。20.证人周某1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0日19时许,其骑车带毛某到天下客宾馆的车库,其看到有人在车库里赌博,其就看了一会,也押了几把。其知道毛某参与了赌博,他们是用32张骨牌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庄的开200元,押钱的押10元。21.证人徐某2的证言证实:他们从2017年过年到案发时在谭福莲天下客宾馆车库陆陆续续赌了好多次,赌博的骨牌和场所都是谭福莲提供的。谭福莲每次都会收取红钱,赌的小的时候就收几十到一百元不等,赌的大的话有几百元红钱。2017年3月30日23时左右,其到天下客的车库里去赌博。当时赌博的人有“明仂”、“哪吒”、“老师”、罗某、涂某3、周某2、万某2、王某、谢某1、朱某、严某、涂某2、邱某、丁某1、徐某1、涂某1、李某1、余某1和、胡某、李某2、孙玉仂、周某1、邓某1等人。赌博是用32张骨牌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庄的开200元、400元、800元,押钱就押10元、50元、100元不等。22.证人邱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日20时许,其和尧桂红来到了天下客后面的车库,到了车库其看见有二三十个人在用骨牌进行赌博,其就在旁边押了一下。23.证人李某3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19时许,其在干妈谭福莲那玩,看到谭福莲车库里有人赌博,其就押了两把。他们是用骨牌赌博的,开庄的开200元,押钱的就押10元钱上头。赌博用的骨牌和场所是谭福莲提供的。24.证人孙某2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晚,其和毛某、周某1、蔡某在天下客宾馆车库赌博,大概赌了一个小时,公安机关的人就来查了。他们是用32张骨牌赌博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庄的是200元、400元、800元,以此类推上去。朱某、涂某3、周某2、万某2、谢某1、李某1、余某1和、敖某、吴某3、丁某1、吴某1、徐某1和涂某1等三十多人参与了赌博。赌博的这些人是天下客宾馆老板娘“谭某”组织的,赌博场所、赌具是“谭某”提供的,“谭某”在赌场上抽取红钱。由满庄的人自己随意给,大概几十元到一百元不等,“谭某”每天可以抽两三百元。25.证人胡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2时,其和老公涂某1在天下客车库赌博,赌博是用32张骨牌进行赌博,开庄某200元、押钱的押10元、50元不等,其看到有人满庄给了100元给谭福莲。场所就是谭福莲家里,其听说从2017年开始他们就会陆陆续续在谭福莲家车库赌博。26.证人邓某2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0时许,其在天下客宾馆看见三十多个人在那里赌博,其就在旁边押了一下,直到被公安机关查获。他们是以32张骨牌比大小的方式进行,参与赌博都有其、李某1、邓某1、涂某2、谢某1、周某1、李某2、严某、丁某1等人。坐方的有丁某1、李某1、谢某1、严某。这个赌场是谭福莲开的。27.证人蔡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过年以来,“谭某”就在天下客后面的车库里开了赌场,参与赌博的人其认识“刘北里”、“邓某4”、“姚某”、邱某等人。赌博是以32张骨牌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庄50-100元,一般押10-30元不等。车库是谭福莲的,谭福莲会收取红钱,封一个庄谭福莲会收到50-100元不等的红钱。其在那里赌过五六次,第一次是正月底的时候,第二、三次具体时间其不记得了,第四次是三月二十几号,第五次是3月31日晚上。28.证人李某2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2时,其打电话叫丈夫丁某1回家,他电话里说赌博输了钱再玩一会,其就和朋友刘某1开车到天下客宾馆车库,其便也押了两把。他们是用32张骨牌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庄100元、押钱的10元上头。赌场是“谭某”开的,赌具也是她提供的。29.证人毛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0时左右,其邻居周某1骑电动车带其到其丈夫的妹妹谭福莲开的天下客宾馆,开始其在打麻将,后来旁边有三十来个人赌博,其便没有再打麻将,就在旁边押钱。他们是用32张骨牌的方式赌博,10元上头,其看见了谢某1、万某2、朱某、涂某1、丁某1参与了赌博。赌具是谭福莲提供的,谭福莲收取了红钱,一般满庄后会给50元左右。30.证人朱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1时许,其在天下客宾馆那看人赌博,之后其也上去和他们一起玩,在边上押钱。其看见万某2、周某2、谢某1等人参与了赌博。赌博是用32张骨牌进行赌博,押的最少10元,基本上押的是50元、100元、坐庄的都是几百元,没有上线。其去那里赌过两次,一般赌博的有三十多个人。31.证人周某2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0时许,其和朋友到天下客宾馆楼下看人赌博,当时已经有30个人左右,其看了大概半个小时,其在旁边押了几把。参与赌博的人有其、徐某4容、朱某、万某2、谢某1、涂某2、李某1、余某1和、李某2、周某1、丁某1等人,当时坐庄的是谢木兰、丁某1。赌博是用32张骨牌进行赌博,押的最少是10元,基本押的是50元、100元,坐庄押的比较多。32.证人涂某3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0时许,其在城北九鼎体育彩票中心后面的房间内找婶婶谢某1,到了里面看见好多人围着一张桌子旁,正在赌骨牌,其就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其也押了二三次。赌博是以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的方式赌博,一般都是10元到50元不等。当时赌博的有三十多人。赌博的组织者、发起人是“谭某”,提供赌博场所、赌具的是“谭某”,场上收取红钱的也是“谭某”,庄家封一个庄会给“谭某”30-50元。33.证人余某1和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1时30分左右,其到天下客后面的车库,看见有十多个人围着一张桌子上赌骨牌,其就在旁边看了一会,后其也押了五六次,每次10-50元不等。赌博是以32张骨牌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庄50-100元,一般押10-100元不等。在旁边押钱的有其、丁某1、涂某1、万某2、谢某1、严某、朱某、李某1、刘某1、涂某3、蔡某等人。赌博的组织者、发起人是天下客宾馆“谭某”,提供赌博场所、赌具的是“谭某”,封一个庄“谭某”收50-100元不等的红钱。其去过天下客车库赌过五六次,多的时候有二三十人,少的时候也有八九个人。34.证人万某2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19时左右其吃完晚饭和朋友“绿妹”、“龙龙”三个人就一起逛到天下客宾馆,他们三个人就进去赌博了,在那里押了20-60元不等。赌博是以32张骨牌的方式赌博,开庄某200元起头,有的人到二三千满庄,也有押五六百元的。参与赌博的有李某1、胡某、余某1和、李某3、李某2、孙玉仂、周某1、毛某、邓某2、尧桂红、邓某1、刘某2、刘某1、徐某2、涂某3、周某2、王某、谢某1、朱某、严某、涂某2、邱某、蔡某、敖某、吴某3、丁某1、吴某1、徐某1和涂某1。赌博的组织者和发起人是天下客宾馆的老板娘“谭某”,赌博场所和赌具都是“谭某”提供的。“谭某”会收红钱,如果满庄一千就给一百,如果大方的人就会给150元。其先后到这赌过三次。35.证人刘某2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0时许,其在天下客后面的车库里看别人赌博,其也押了两把。赌博是以32张骨牌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庄的开200元,押钱的就押10元上头。谭福莲会收红钱。36.证人敖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22时许,其在天下客宾馆玩,看见很多人在赌博,其也押了几把。其看见余某1和、胡某、邓某2、孙玉仂、李某2、毛某、周某1、涂某3、王某和涂某2参与了赌博。赌博是以32张骨牌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庄的开100元,倒了庄就翻倍,押钱的押20元、50元不等。赌博的时候谭福莲会收红钱,骨牌和场所都是谭福莲提供的。37.证人璩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31日,其看见天下客宾馆楼下有人在一间房间内赌博,其也参与了赌博,后来赢了2000元,就先走了。赌博是用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点大赢钱,都是用现金赌博的。开200元一个庄起码,最大开到800元一个庄,押50元起码,没有上限,开一个庄输赢在2000-3000元左右。其当天坐了方。38.证人李某4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其知道天下客宾馆楼下有人在赌博,其就到里面参赌了。赌博是用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点大赢钱,都是用现金赌的。开200元、400元、800元的庄,押50元起码。这里经常会有人赌博。39.证人罗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天下客宾馆楼下有人在赌博,其也赌了一下。赌博是用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点大赢钱,都是用现金赌。开200元、400元、800元一个庄,押50元起码,没有上线,输赢在2000-3000元左右,赌具和场所是天下客的老板娘提供的。40.证人张某1的证言证实:2017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其到三毛彩票店玩,后来听到彩票店后面有人在赌博,其就去赌了一下。赌博是用32张骨牌比点数大小、点大赢钱,都是用现金赌。开200元、400元、800元一个庄,押50元起码,没有上限。开一个庄输赢在2000-3000元左右。41.被告人谭福莲的供述与辩解证实:其在天下客宾馆后面开设赌场,其叫过一些人到其天下客宾馆后面的车库里赌博。一般都是晚上赌,偶尔下午赌一下,平时在其那赌博的人差不多就是2017年被公安机关传唤到的这些人,少的时候五六个人,多的时候三十多个,“窝娇”、“哑仂”、“孙老师”、涂某2、丁某1、“明仂”、谢某1、“广昌佬”、王某、邓某1、罗某、“璩扁仂”、“尿泡”、万年桥的“哪吒”、“矮子”等人在其那里赌过。他们是以32张骨牌的形式进行赌博,一般是50元上头,也有10元上头的时候,一两百元开庄,收的红钱一般都是随庄家给,每次庄家满庄后会给50元钱左右,一天能够抽取六七百元钱,总共收取了有一万余元钱,这些钱都被其花掉了。骨牌是其在小曾超市买的,赌场里没有具体分工,就是其在那里收取红钱,另外还有一个人帮其在车库厨房开下门。本院认为,被告人谭福莲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多次组织赌博人员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谭福莲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谭福莲归案后能基本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谭福莲具有悔罪表现,被告人谭福莲的亲属也表示将加强对其监管教育,社区矫正机构亦同意将被告人谭福莲纳入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故对被告人谭福莲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被告人谭福莲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谭福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将被告人谭福莲退缴的违法所得1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吴 娟人民陪审员 李 香人民陪审员 黄剑峰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尧 丽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