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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303民初479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刘刚、崔慧娟等与陈国利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刚,崔慧娟,陈国利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303民初4799号原告:刘刚,男,1969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河南国安建设集团职员,住洛阳市西工区。原告:崔慧娟,女,1968年6月4日出生,汉族,天城房地产公司工程部预算资料员,住洛阳市西工区。被告:陈国利,男,1970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西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会军,女,1974年5月6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洛阳市涧西区,系陈国利配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新利,男,1968年4月4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者,住洛阳市涧西区。原告刘刚、崔慧娟与被告陈国利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3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时,刘刚的妻子崔慧娟要求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追加其为原告参加诉讼。刘刚、崔慧娟,陈国利的委托代理人杨会军、王新利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刘刚、崔慧娟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901户业主陈国利采取措施消除结构安全隐患,并对裂缝处进行防渗漏及恢复装修原状处理;2.赔偿因此给801户业主刘刚、崔慧娟造成的经济损失1万元。事实和理由:刘刚、崔慧娟系洛阳天成一品一期1号楼一单元801户业主,2016年3月31日交房。2016年5月5日,交房验收合格,随即开始装修。2016年7月至9月期间楼上901号业主陈国利装修时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在屋内用电镐破除原有的混凝土找平层、装修地暖。2016年9月26日刘刚发现家中客厅顶板跨中南侧出现约1米长细微裂缝并渗水,是陈国利的工人在阳台地面拌水泥造成。当时告知陈国利需注意合理堆放材料、漏水问题。考虑邻里关系,且当时陈国利答应维修,未向物业公司报告。2016年10月28日刘刚装修完毕准备入住。2016年11月2日发现家中客厅顶板细微裂缝发展扩大,跨中沿南北方向呈现长约6米贯穿裂缝,向西北斜向发展,并沿裂缝再次漏水,造成客厅顶板局部涂料层脱落。去陈国利家中查看,发现其已完成地暖改造,并破除了原有的现浇楼板混凝土找平层,在阳台地面洒水洇地板砖,造成积水沿裂缝渗漏至楼下,期间多次通知陈国利,其一直未到场查看。之后刘刚、崔慧娟于2016年11月4日向慧生活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到刘刚家查看情况。2016年11月6日至11日,经西工区洛北乡物业办及慧生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协调,考虑邻里关系,双方达成口头加固维修调解协议。因客厅顶板贯穿裂缝,且裂缝较长,考虑结构安全,陈国利同意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加固公司进行碳纤维加固,并对裂缝漏水部位进行防渗漏处理,将涂料层恢复原样,费用均由其承担。双方协商完毕,正要签署书面调解协议,但2016年11月24日,陈国利通知物业公司及刘刚,不再对裂缝进行加固处理,只对裂缝处进行腻子涂料刮白处理,双方因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陈国利违规破除混凝土找平层、安装地暖,造成安全隐患,特诉至法院。陈国利辩称:陈国利没有在家中用电镐破除原有的混凝土找平层。陈国利作为业主,安装地暖是经物业公司许可,与物业公司有协议。刘刚、崔慧娟没有证据表明裂缝就是装修地暖造成的,陈国利楼上1001室没有装地暖,但是陈国利家楼顶也出现了裂缝。关于调解过程,是考虑邻里关系才同意给刘刚加固维修,但对方提出的条件无法接受,以致无法达成协议。经审理查明:刘刚、崔慧娟系洛阳天成一品一期1号楼一单元801户业主,陈国利系洛阳天成一品一期1号楼一单元901户业主,刘刚、崔慧娟与陈国利系楼上楼下邻居,上述两套房屋均未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2016年5月5日刘刚、崔慧娟收房后开始装修至10月28日装修完毕,尚未入住。2016年7月起陈国利家收房开始装修,陈国利、杨会军系夫妻关系。刘刚、崔慧娟称因陈国利在装修时用电镐破除原有的混凝土找平层以便于安装地暖,以至其家中屋顶起皮、裂缝、渗水,给其造成经济损失,刘刚、崔慧娟认为该损失是由于陈国利的原因造成,故诉至本院,导致本案纠纷。另查明,2016年6月3日陈国利签署“天城一品小区暖气安装告知书”一份上载明:“4、因为本人在本次装修安装地暖过程中造成楼下楼板裂缝或因使用过程中管道漏水,造成相邻楼下业主损失将由本人承担”。同日签订“承诺书”一份,上载明:“2、由于我家在装修时安装了地采暖,我承诺如果因为地采暖造成水流压力不均匀引起的楼上、楼下及左右邻居暖气不热、漏水等原因事宜,与开发商管道系统施工无关,与物业公司无关,一切责任均由我本人承担,包括影响其他家供暖而对我家暖气关闭,及相邻关系的解释协调或赔偿等”。另,陈国利家中安装了地采暖,在安装地采暖时因找平层是空的,故铲掉约三公分厚的地坪。根据刘刚、崔慧娟所出示的照片显示其家的房屋裂缝是在客厅楼顶顶板上南北跨中部位约长6米,腻子、涂料有部分脱落。根据陈国利出示的照片显示,其家中楼顶顶板也有裂缝存在。本院认为:不动产相邻的各方,应当正确处理相邻排水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刘刚、崔慧娟购买的房屋与陈国利购买的房屋上下相连。刘刚、崔慧娟诉称陈国利为装修地暖打掉地面找平层,而使其家楼顶顶板裂缝、漏水;陈国利辩称其楼上邻居未安装地暖,但其家中楼顶顶板也有裂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刘刚、崔慧娟购买的房屋虽存在楼顶顶板裂缝、漏水现象,但庭审中其出示照片为证,该照片仅能证明目前其房屋屋顶的损害状况,刘刚、崔慧娟又不申请对裂缝、漏水原因进行鉴定,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综上所述刘刚、崔慧娟所诉要求陈国利消除影响、恢复原状及赔偿其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刘刚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0元,由刘刚、崔慧娟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郭小岚代理审判员  郭清华陪 审 员  王晓冬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任思梦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