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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3227执恢50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张吉忠与小金县宝清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宝清果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小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小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小金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227执恢50号张吉忠:关于你申请执行小金县宝清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宝清果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于2017年08月09日向被执行人小金县宝清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宝清果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经小金县人民政府协调支付完毕案件款109257.39元。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