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03执66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王殿龙与长春市金源润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03执666号申请执行人王殿龙。被执行人长春市金源润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103民初3290号法律文书立案执行,执行中因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义务,现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2016)吉0103民初3290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代理审判员 王子明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丛 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