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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623破申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8-09-11

案件名称

张凤霞与曹红梅、尉敏等(非国有)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张凤霞,曹红梅,尉敏,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

全文

××××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623破申1号申请人张凤霞,女,1972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申请人曹红梅,女,1976年9月6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申请人尉敏,女,1972年1月14日出生,汉族,干部。被申请人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工业园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贾彩霞,系公司董事长。申请人张凤霞、曹红梅、尉敏于2017年8月7日以被申请人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欠其债务到期未能偿还,且经营情况恶化,资金周转不灵,并有多起债务均已到期无法偿还为由,向本院申请对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本院于2017年8月8日通知了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请人的请求无异议,且提供了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明细、部分诉讼执行法律文书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说明。本院查明,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信化工公司)于2005年10月19日经鄂托克前旗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彩霞,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前旗敖勒召其工业园区,注册资本2800万元,经营范围为苯、甲苯、二甲苯、石脑油、200#溶剂油生产,批发;甲醇、煤焦油、硫酸铵、工业萘、凝析油、基础油、润滑油批发。2005年10月,鼎信化工公司为粗苯精制化工企业。公司在09年5月11日之前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由徐勇一人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徐勇;5月11日之后贾彩霞加入,注册资本增为1000万元,贾彩霞控60%股份600万元,徐勇控40%股份400万元。2010年2月,注册资本增为2800万元,贾彩霞控52%股份1456万元,徐勇控28%股份784万元,兰州中储物资供应部控股20%股份56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彩霞。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鼎信化工公司处于全部停产状态。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显示:总资产30793819.87元,负债总额33013962.35元。1、2010年鼎信化工公司贷鄂旗工商银行1500万元,2011年到期无法全部清偿,天誉担保公司代为偿还6,768,000.00元,因公司无法偿还借款,公司全部资产抵押无法收回。2、2010年鼎信化工公司欠吉林太平工贸有限公司借款5250000.00元,吉林太平工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起诉到吉林中级人民法院,现到执行阶段,吉林法院分别2013年2014年2015-2018年对公司设备及厂房等做了查封.公司无力偿还该借款.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受限。3、2010年鼎信化工公司欠关涛三期工程款账面金额1,890,000.00元,关涛于2012年起诉到汉中中级人民法院,现在执行阶段,汉中法院采取冻结公司所有账户,现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的资金运营.无法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活动。4、2010年鼎信化工公司欠宁夏林诺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劳保款76,017元,宁夏林诺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起诉到鄂前旗人民法院,现到执行阶段,2014年底法院强制执行,贾彩霞付款5000元.宁夏林诺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投诉法院不作为,至2017年初经法院再三调解,法人贾彩霞按比例解决了此案。5、2011年鼎信化工公司欠银川安顺达运输公司运输费277,874.00元,银川安顺达运输公司于2014年起诉到鄂前旗人民法院,现到执行阶段,因公司现状无法支付货款,银川安顺达运输公司现已多次投诉法院不作为。6、鼎信化工公司拖欠数笔小额借款,被债权人每日催讨。目前可以用来抵账的资产,只要债权人要都已抵账。7、鼎信化工公司每年必须上缴房产土地使用税是166,128.50元,公司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缴纳。至2017年8月份已欠两年房产土地使用税未缴,税务局天天催缴。8、鼎信化工公司每年必须缴纳的水电费、工会会费、防伪税控维护费、网上报税VPDN费用、各职能部门强行订阅的报刊杂志、留守人员的工资费用、公司证件的年检费用、各种培训费用、生产系统的检验费用、各职能部门的费用,公司没有经济来源根本无法支付。9、鼎信化工公司分别于2009年5月12日向张凤霞借款45万元,于2009年7月17日向尉敏借款60万元,2010年5月12日向曹红梅借款20万元。综上所述,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已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本院认为,根据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准部门和注册地址,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张凤霞、曹红梅、尉敏作为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主体适格。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经过重整有恢复正常经营的可能,符合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张凤霞、曹红梅、尉敏对鄂托克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判?长??郝渊审?判?员??周青人民陪审员 金达楞太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宝 迪 稍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