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521执恢130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集贤县兴安乡光明村民委员会、王春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集贤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521执恢130号集贤县兴安乡光明村民委员会、王春明:集贤县兴安乡光明村民委员会申请执行王春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2013)集民初字第41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和申请人的申请,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