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保340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张莉;郭力生离婚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340号申请人:张莉。被申请人:郭力生。原告张莉与被告张莉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我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该案经本院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 砀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 艾文洋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