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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881民初130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黄世海与童雪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世海,童雪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881民初1309号原告黄世海。被告童雪峰。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世海诉被告童雪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黄世海负担。审 判 长  周增俭人民陪审员  祝熙才人民陪审员  王荣泽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罗 晶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