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881民初130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黄世海与童雪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世海,童雪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881民初1309号原告黄世海。被告童雪峰。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世海诉被告童雪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黄世海负担。审 判 长 周增俭人民陪审员 祝熙才人民陪审员 王荣泽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罗 晶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