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26执7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10-25
案件名称
覃关明与姚倡文离婚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6执72号姚倡文、覃关明:本院执行的覃关明申请姚倡文离婚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姚倡文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400元,申请执行人覃关明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