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225执3938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8-09-04
案件名称
卢静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225执3938号申请执行人卢静萍、被执行人潘蔡叶、祝芳芳:申请执行人卢静萍与被执行人潘蔡叶、祝芳芳民间借贷一案,(2016)浙0225民初4116号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卢静萍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10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潘蔡叶、祝芳芳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浙0225执3938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