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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11执635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王阿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11执635号王阿定:申请执行人吴厚成与被执行人王阿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5)甬镇商初字第01944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吴厚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3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阿定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11执635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