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182刑初27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被告人周军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长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乐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182刑初271号被告人周军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4日作出(2017)闽0182刑初271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8页第4行中“即自2016年6月14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现更正为“即自2016年6月14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审 判 长 叶 凌人民陪审员 陈 颖人民陪审员 陈 翠 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董文静(兼)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