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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182刑初27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被告人周军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长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乐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182刑初271号被告人周军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4日作出(2017)闽0182刑初271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8页第4行中“即自2016年6月14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现更正为“即自2016年6月14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审 判 长 叶    凌人民陪审员 陈    颖人民陪审员 陈  翠  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董文静(兼)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