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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11执175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9-14

案件名称

洛阳国家开发区智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与洛阳市红日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11执1756号洛阳国家开发区智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国家开发区智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与洛阳市红日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4098.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24098.4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7年8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洛阳国家开发区智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至此,洛阳国家开发区智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豫0311民初170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