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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622执15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3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王显禄与王立君赡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靖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宇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显禄,王立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622执159号申请执行人:王显禄被执行人:王立君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显禄与被执行人王立君赡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在住所地无法找到本人,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了该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吉0622执15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张新云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三日书记员  胡 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