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523执163号
裁判日期: 2017-08-12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邵全与吕凤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辉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辉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23执163号申请执行人:邵全被执行人:吕凤财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邵全与被执行人吕凤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16)吉0523民初42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于2017年8月7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