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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1执25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2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高宝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2562号高宝玲:申请执行人高宝玲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1民初457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于2017年8月12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