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1执25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2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高宝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2562号高宝玲:申请执行人高宝玲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1民初457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于2017年8月12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