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兵0301执5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秦海与宋廷东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兵0301执51号申请执行人:秦海,男,1979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图木舒克市。被执行人:宋廷东,男,1976年2月17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喀什市。申请执行人秦海与被执行人宋廷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代理审判员  李双波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 记 员  聂栋梁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