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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1281刑初12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韦汉忠非法持有毒品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宜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桂1281刑初126号被告人韦汉忠非法持有毒品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6日作出(2017)桂1281刑初126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3页顺数第8行”被告人韦汉忠非法持有的毒品海洛因1.79克”有误;现更正为”被告人韦汉忠非法持有的毒品海洛因1.76克”。审判员 韦 焜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蓝艳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