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1281刑初12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韦汉忠非法持有毒品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宜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桂1281刑初126号被告人韦汉忠非法持有毒品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6日作出(2017)桂1281刑初126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3页顺数第8行”被告人韦汉忠非法持有的毒品海洛因1.79克”有误;现更正为”被告人韦汉忠非法持有的毒品海洛因1.76克”。审判员 韦 焜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蓝艳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