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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民辖终241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11-24

案件名称

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小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小丹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3民辖终241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深业中心2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45777J。法定代表人:王明峰,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小丹,男,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诉人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小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7民初1211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本案中,涉案房产位于原审法院辖区,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李凤麟审 判 员  刘欢飞代理审判员  许海锚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 记 员  刘绍君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