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482民初388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沈某与董某1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某,董某1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482民初3881号原告:沈某。被告:董某1。原告沈某诉被告董某1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4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7年8月11月依法作出判决,因本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案判决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钱蓉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颜晨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